關于轉發《成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在我市開展建筑信息模型
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蓉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
為認真貫徹執行住建部《關于印發2016-2020年建筑業信息化發展綱要的通知》(建質函〔2016〕183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建筑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建市〔2014〕92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推進建筑信息模型應用指導意見的通知》(建質函〔2015〕159號)以及《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推進建筑信息模型應用指導意見的通知〉的通知》(川建勘設科發〔2015〕527號)的有關工作部署,現就我市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以下簡稱BIM)技術應用等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從2016年12月1日起,凡在我市新取得《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的以下項目,在設計階段均應采用BIM技術:
(一)國有投資的大、中型房屋建筑及除單純道路工程以外的市政基礎設施項目(項目規模的劃分依照住建部頒發的《工程設計資質標準》中“建設項目設計規模劃分表”相關要求執行);
(二)申報綠色建筑、綠色生態城區、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性項目及國家和省市優秀設計獎項目。
二、設計單位在項目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等階段相對應的BIM設計技術深度應滿足《成都市民用建筑信息模型設計技術規定》(2016版)的精度要求。設計單位應對提交的BIM模型負責。
三、在施工圖設計文件送審前,設計單位應按要求填寫《成都市民用建筑施工圖設計信息模型報審表》(見附件);建設單位在報送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資料中,應包括BIM模型文件(宜提交瀏覽模型文件)和《成都市民用建筑施工圖設計信息模型報審表》。
四、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將項目是否采用BIM技術,是否符合《成都市民用建筑信息模型設計技術規定》(2016版)相關規定作為審查內容;審查合格后,方可發放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
五、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建設單位、設計企業、施工圖審查機構是否執行以上規定進行監督檢查,對違規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
六、本通知自2016年1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施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向成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反饋。
成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