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安監站、市質監站;在蓉各建設、監理、施工單位:
按照省住建廳、省安監局《關于印發〈2016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質安發〔2016〕364號)文件要求,通過深入開展建設工程起重機械、腳手架、模板支撐系統、深基坑、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和地鐵工程等專項整治工作,突出重點,明確責任、強化安全生產基礎,探索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進一步促進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和項目負責人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和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切實防范建筑起重機械倒塌、腳手架和模板支撐系統坍塌、深基坑和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坍塌、地鐵工程坍塌等事故發生,確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一、整治范圍和整治重點
(一)整治范圍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包括地鐵工程)。
(二)整治重點
1.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建設、監理、設計、施工總承包、專業分包、勞務分包,鋼管扣件租賃,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安裝、使用等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各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2)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現場安全領導小組(機構)履職和設置情況;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安裝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3)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管理情況。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開展專項方案編制、審核、專家論證及現場實施情況;監理單位開展專項方案審核、施工現場監理和工程驗收情況;建設單位在安全報監時提供清單情況。
(4)建筑施工企業與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工傷保險的參保情況;
2.建筑起重機械
(1)建筑起重機械產權備案(注銷)、安裝(拆卸)告知、安全檔案建立、檢驗檢測、安裝驗收、使用登記制度的執行情況;
(2)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及起重吊裝作業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論證及現場執行情況;
(3)建筑起重機械定期檢測、日常使用、維護保養以及技術檔案管理情況;
(4)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單位的是否具備相應的專業承包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情況;
(5)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司機、信號工、司索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及教育培訓情況;
(6)塔式起重機、輪式起重機、履帶式起重機等安全監控管理和現場運行情況;
(7)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基礎、連接部件、安全保險裝置、限位裝置、附墻裝置的完好性和安全使用情況;
(8)建筑起重機械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落實情況和隱患督促整改情況;
(9)對發生建筑起重機械安全事故的,相關事故信息要素(制造、安裝拆卸、維修保養等單位)通報情況;
(10)機械類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
3.腳手架、模板支撐系統等整治重點內容
(1)腳手架、模板支撐系統搭設前材料及基礎驗收、安全技術交底、搭設后檢查驗收、混凝土澆筑工序、現場監測等制度執行情況;
(2)腳手架、模板支撐系統搭設拆除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專家論證及現場實施情況;
(3)架子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4)定型化、工具式模板支撐系統等先進技術推廣應用情況;
(5)腳手架、模板支撐系統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落實情況和隱患督促整改情況;
(6)腳手架、模板支撐系統坍塌事故調查及處理情況。
4.鋼管、扣件的安全管理
(1)在采購或租賃鋼管、扣件時,要與生產或租賃單位簽訂產品質量保證協議,查驗其生產廠家的生產許可證(租賃單位的營業執照),產品的出廠合格證明,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等資料,加強對鋼管、扣件進入施工現場前的質量保證資料審核,凡沒有質量證明或質量證明材料不齊全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2)鋼管、扣件進入施工現場時,按規定進行抽樣復試;鋼管使用前必須按照規范要求進行質量檢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能使用;扣件在使用前應逐個挑選,有裂縫、變形、螺栓出現滑絲的嚴禁使用。
(3)施工現場應建立鋼管、扣件的使用臺帳,詳細記錄其來源、數量、使用次數,使用部位和質量檢驗等情況,防止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鋼管、扣件在施工現場使用;要嚴格報廢制度,凡有嚴重銹蝕、變形、出現裂紋及其它不符合要求的,必須作廢處理,并錄入使用臺帳備查。
(4)施工現場各類鋼管扣件式支撐體系搭設過程中,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應采用扭力板手抽查。
5.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
深基坑(槽)開挖的防護情況,包括周邊防護欄桿、工人專用梯道、同一垂直作業面上下層之間的隔離防護等;深基坑(槽)和邊坡作業的合規性情況,包括支護、降(排)水、放坡、安全監測等。
6.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
周邊防護情況,包括對管廊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施工單位采取現狀探勘、專項遷移方案、專項防護措施及對工程支持結構、圍巖以及工程周邊環境的施工監督情況;管廊內防積水排水設施設置及落實到位情況;針對管廊內多工序交叉施工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施工臨時用電、消防安全施工控制措施;各類孔口安全防護情況;通風與防塵作用安全防護情況;有毒有害氣體監測情況;管廊交叉部位安全防護情況;管廊內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7.地鐵盾構工程安全管理
盾構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及論證情況;盾構掘進施工情況,包括盾構掘進過程中盾構姿態、掘進參數、出土量、注漿量(同步注漿、二次注漿)等記錄情況,盾構異常處置臺賬的建立、執行情況;隧道施工運輸情況,包括提升設備的吊裝、提升能力和運輸設備牽引力、最大縱坡和載重要求等情況,以及車輛司機持證上崗情況和車輛的安全使用管理情況;洞門及聯絡通道施工情況,包括聯絡通道施工現場應急物資配備情況,聯絡通道施工前后一定范圍內管片支撐保護情況,負環及洞門、聯絡通道管片拆除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設立及執行情況;管片堆放與拼裝情況,包括管片堆放的場地情況,管片堆放的高度、縱橫向間距情況,管片拼裝過程中的安全控制措施的執行情況;隧道內安全防護與保護措施情況,包括通風情況、走道防護措施、氣體的定期監測及處理情況;施工監測情況,包括檢測方案的編制、審批、執行情況,監測預警制度的建立及執行情況。
二、時間安排
(一)部署啟動階段:2016年5月底之前。各區(市)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安監站和市質監站要結合本地區建筑安全生產實際情況,認真分析安全現狀,查找問題,提出對策,制定本地區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并做好相應部署、落實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6年6月至7月。各區(市)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安監站和市質監站要督促本轄區內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認真貫徹落實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有關要求,嚴格按照有關法規文件和標準規范的要求對施工現場開展自查自糾,建立自查自糾和隱患排查治理臺帳,有關情況應形成書面材料,并存檔備查。
(三)檢查督導階段:2016年7月至10月。各區(市)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安監站和市質監站要在企業、項目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本地區內開展全面檢查,檢查要對所有在建項目實行全覆蓋。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督促企業進行整改,并跟蹤落實情況,確保整改到位。
市建委和市安監局將對所有區(市)縣實行全覆蓋抽查,對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進行重點檢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總結提高階段:2016年11月。各區(市)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安監站和市質監站對本地區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分析,評估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預防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撐系統坍塌和起重機械倒塌、地鐵坍塌等事故的意見和建議,形成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區(市)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安監站和市質監站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協調機制,分工協作、緊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實工作責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根據本方案,結合本地區建筑施工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好工作部署,將責任分解到每個層級、每個崗位,強化責任落實,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注重預防,強化整改。各區(市)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安監站和市質監站要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強化對重點企業、項目、環節隱患整治工作的監管,細化起重機械、腳手架和模板支撐系統隱患排查治理措施,對排查出的問題,要認真進行分類和梳理,切實督促有關部門和企業落實整改責任,逐一整改到位。對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特別是引發事故的,要依法嚴厲查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各區(市)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安監站和市質監站要緊緊抓住建筑施工事故易發、多發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針對重點場所、要害部位、關鍵環節,重點突破,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要適時組織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的監督檢查,及時掌握工作動態,定期分析、研究有關情況和問題,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各區(市)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安監站和市質監站要做好相關信息匯總和報送工作。在5月30日、9月30日、11月20日前,分別將本地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中期總結、年度總結及匯總表報市建委與市安監局。
成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成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6年5月30日
(市建委聯系人:陳軼;電話:61889288;郵箱:979260058@qq.com)
(市安監局聯系人:夏第國;電話:61885803;郵箱:383497423@qq.com)